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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申请公共维修基金

江苏-常州 10-13 16:28  悬赏 0  发布者:kevin_…… 给我留言  回答:(4)
我是常州市玉龙湾一顶楼住户,房顶漏水,我找物业维修,他们说让我等申请公共维修基金修理,到现在三个多月过去了,我今天找来物业,结果他们说还要我无限期等下去。真坑爹,难道家里下雨漏水就这么无限期的等嘛!请问个人是否能去申请,需要怎么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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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10-13 16:59
可以到房产局去详细咨询。
回复时间: 2013-10-13 22:07
先由三分之二的业主同意,报住建委审批。
回复时间: 2013-10-14 20:35
先由三分之二的业主同意,报住建委审批。
回复时间: 2013-10-15 11:49
你好,根据《公共维修基金使用管理办法》第六条管委会成立前(即维修基金代管期间),维修基金原则上不得使用。确需使用的,应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1、物业管理企业应委托经市国土房管局认可的专业中介机构对维修工程的必要性及费用依照相关标准定额进行评估和核算。2、经中介机构认定后,物业管理企业方可进行维修工程。3、维修工程结束后,中介机构应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应出具证明,不合格的,应要求返工。4、物业管理企业持维修工程结算发票及中介机构出具的证明到代管单位申请支取维修基金。
第七条管委会成立后,物业管理企业应在每年年初制定房屋及小区公共设施维修(包括大修、中修、更新、改造)计划及经费预算,报管委会批准后执行。维修项目完成后,物业管理企业持管委会批准的维修基金支取证明到银行办理维修基金支取手续;管委会应根据竣工决算进行维修基金的具体分摊,并计入各产权人明细户中。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除经管委会同意外,还应报区县国土房管局备案:1、一次支取维修基金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2、一年内支取两次维修基金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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