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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公正后,可以更改吗

北京 10-14 03:20  悬赏 0  发布者:张志荣 给我留言  回答:(15)
父母去世后,在兄弟媳妇不知道的情况下,大哥让两个弟弟在房屋分配公正书上签字,两个弟媳认为这样做不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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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10-14 06:30
法定继承人只要同意就行,兄弟媳妇不属于法定继承人;若所有继承人协商一致也可以更改
回复时间: 2013-10-14 07:06
两个弟媳无权要求修改
回复时间: 2013-10-14 07:29
弟媳无权。除非弟弟反悔。
回复时间: 2013-10-14 07:36
弟媳并不是继承人,无权干涉
回复时间: 2013-10-14 08:01
死者的配偶父母和子女有法定继承权,继承人协商不成一般均分。
回复时间: 2013-10-14 08:20
您好,无法修改,第一顺位法定继承人不包括子女配偶,祝好
回复时间: 2013-10-14 08:23
两个弟媳无继承权,一般不能要求修改,具体情况可电话联系咨询。
回复时间: 2013-10-14 08:51
可以办理公证
回复时间: 2013-10-14 09:02
配偶干预不了继承的问题。
回复时间: 2013-10-14 10:10
你好,请咨询公证处。
回复时间: 2013-10-14 10:17
父母去世后发生继承,但继承人是子女,并不包括儿媳或女婿。
所以,仅是弟媳不认可的,公证书仍有效。
回复时间: 2013-10-14 10:38
你好!如果是继承公证的话,儿子作为法定继承人,有权自由决定是否继承、如果继承,儿媳不是法定继承人,一般不参与继承处分。公证书具有法律效力,一般来说不能单方面变更,但在当事人都协商一致的情况下,也可以变更公证。
回复时间: 2013-10-14 11:22
兄弟媳妇不属于法定继承人,无权干涉.
回复时间: 2013-10-14 13:39
两个弟媳无权要求修改
回复时间: 2013-10-14 16:10
弟弟同意即可。弟媳无权干涉。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二章 法定继承
  第九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十五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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