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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侵占

湖北-武汉 10-15 00:43  悬赏 0  发布者:765706…… 给我留言  回答:(4)
我将价值300元左右的财务交他人保管1天。但临时有事。没去取。一个月后。找他取回时。被告知已将保管物品扔掉。而且态度极其恶劣。但是据查他将我的物品与他人分掉了。我该怎么做。此人有将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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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10-15 07:55
可以要求返还的
回复时间: 2013-10-15 08:41
只有返还义务,或者要求赔偿损失,不能追究其他的责任了。
回复时间: 2013-10-15 09:06
你可以要求对方返还财产或赔偿损失。
回复时间: 2013-10-15 12:34
一方面你可追究他的民事赔偿责任,另一方面,你可要求追究他的治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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