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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当防卫

贵州-贵阳 09-11 17:12  悬赏 10  发布者:aIe2331 回答:(1)
菜某与张某因下水管漏水发生争吵,蔡某打了张某一嘴巴,被街坊劝开后,蔡某的儿子又邀约社会青年追到张某家对张某进行殴打,殴打过程中张某用随身携带的水果 *** 将蔡某的儿子肚子杀伤,张某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吗?说明:过程很突然,张某势单力薄,那伙人冲到张某面前就动手,住在2楼的张某根本无法选择其他回避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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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09-11 17:16
要看具体情况才能确定是否构成正当防卫。
正当防卫是指:对于现实不法之侵害,为防卫自己或他人之权力所为之行为
五个要件:
1、侵害现实存在
  正当防卫的起因必须是具有客观存在的不法侵害侵害正在进行
2、不法侵害正在进行的时候,才能合法益造成威胁和紧迫性,因此才可以使防卫行为具有合法性。
3、具有防卫意识
4、针对侵害人防卫
  正当防卫只能针对侵害人本人防卫。
5、防卫行为必须在必要合理的限度内进行,否则就构成防卫过当。例如,甲欲对乙进行猥亵,乙的同伴丙见状将甲打倒在地,之后又用重物将甲打死。这就明显超过了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必须注意的是,并非超过必要限度的,都构成防卫过当,只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且造成重大损害的,才是防卫过当。针对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所进行的防卫,不会构成防卫过当。例如,甲欲对乙实施强奸,乙即使在防卫中将甲打死,也仍然属于正当防卫的范围。
你所说的情况可能构成防卫过当,也可能属于合法的正当防卫,要看具体情况才能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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