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合同纠纷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朱建宇  陈皓元  李晓航  
该问题已关闭

在网上签的合同是否受法律保护

北京 10-16 10:23  悬赏 0  发布者:王云侬 给我留言  回答:(14)
我想开网店,然后杭州米咕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业务员主动联系了帮我,经过几天的考虑,该公司给了我一份合同,让我在网上签名。然后发给对方。然后改公司又给我传真了一份该公司已经签名盖章的合同给我。上面有我在网上签的名和该公司的签名和盖章。然后让我在24小时内把网店托管服务费3180打入公司账户。现在钱还没打,请问,这份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益?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10-16 10:26
您好!是有法律效力的!
回复时间: 2013-10-16 10:47
保存原件为妥
回复时间: 2013-10-16 10:25
你好,有法律效力。
回复时间: 2013-10-16 10:27
是有法律效力的!
回复时间: 2013-10-16 10:29
你好,传真可以作为合同的书面形式,是新合同法增加的内容。传真合同有它快捷高效的一面,也有容易引发争议的特点。如果发生争议,首先应当证明合同关系的存在,在证明了合同关系存在的前提下,再去判断合同的效力。如果发生纠纷,一方当事人否认传真合同的存在,而没有其他任何证据材料才证明合同关系存在的话,也就谈不到传真合同是否有效的问题了。一定要注意,判断合同效力是以合同存在为前提的。
回复时间: 2013-10-16 10:32
具有法律效益!
回复时间: 2013-10-16 10:33
你好,具有法律效力
回复时间: 2013-10-16 10:39
有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十一条 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回复时间: 2013-10-16 10:59
具有法律效率的
回复时间: 2013-10-16 11:07
你好,应该是有效的。
回复时间: 2013-10-16 11:08
双方认可该合同还是有效力的。
建议你要对方把盖章的协议原件快递给你
回复时间: 2013-10-16 11:16
只要不违法,双方自愿,是有效的
回复时间: 2013-10-16 14:12
是有法律效力的
回复时间: 2013-10-16 20:10
你好,网签也是一种签定合同的形式,是有效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福建厦门
黑龙江哈尔滨
福建莆田
湖南长沙
四川成都
黑龙江哈尔滨
山东东营
福建福州
广东深圳
最新回复律师
福建 厦门
人气:124089
山东 菏泽
人气:216152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050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