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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

上海-普陀区 09-11 20:20  悬赏 0  发布者:BHR 给我留言  回答:(6)
你好,前几天我在一家美容院应聘上班,第2天也签了一年的合同,但我现在不想做了,太累了,有什么办法吗,还交了1000圆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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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09-11 20:23
如果你确实不想做了,那么,你应该提前30天通知辞职,期满后离开。
回复时间: 2010-09-11 20:39
他们无权收你的押金
回复时间: 2010-09-11 21:17
辞职即可。
收取押金违法,可以要求返还押金。
回复时间: 2010-09-11 22:07
提前三十日辞职,押金可以要求退还
回复时间: 2010-09-11 23:44
你要辞职的话,提前一个月通知单位.期满后可以走人.同时,也可以索要你的押金.
回复时间: 2010-09-12 11:10
首先单位收取押金是不合法的,无论你是否想继续工作下去押金都可以要回来。关于你想提前解除合同的事,首先要看你合同中有无试用期的约定,试用期内双方都可以解除合同的。另外合同中对提前解除合同有无具体约定,如有约定你须从约定;没有约定的话你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向单位提出辞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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