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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人的法定监护人更换。

陕西 10-17 21:11  悬赏 0  发布者:aidiji…… 给我留言  回答:(3)
舅和其母亲为精神不正常的人有二套房,现在的法定监护人为其表亲。如何换成其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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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3-10-18 12:30
无法协商的,向法院起诉确认
我的补充: 2013-10-18 12:30
无法协商的,向法院申请确认
回复时间: 2013-10-18 08:10
你好,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
回复时间: 2013-10-20 09:17
《民法通则》第十七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下列人员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
  (三)成年子女;
  (四)其他近亲属;
  (五)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
  没有第一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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