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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物业

黑龙江 10-18 09:34  悬赏 25  发布者:正义无价 给我留言  回答:(5)
哈尔滨利民开发区南京路农行家属楼,物业管理有重大问题.现有的'所谓'物业公司'严重的不合法.不作为.乱收费和扰民!主要问题有三;一'物业公司非法进入,同业主没有签定任何的法律合同及物业服务合同等.更没有成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入住十年来.从没开过业主大会.乱收费.第二:严重的不作为.对业主反应的问题视同儿戏.从没修理过楼内外的任何应修理的设施.第三.乱收非.没有合法的物价部门的物业收费许可证.收多少自己定.
问题补充:
更为不耻的是;经常雇用一些社会上的闲散杂人,搔扰业主'强行收费,民愤极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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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10-18 09:37
你们是有权拒绝的
追问:

政府不门没有出面解决问题

回复时间: 2013-10-18 09:32
物业公司没有与业主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你们可以不承担义务。
追问:

问题是群众多次上访无人,解决,

回复时间: 2013-10-18 09:34
您好,您可以去当地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投诉。
追问:

很多业主找过街道办事处.及相关部门,也到政法部门找过.可是始终没解决

回复时间: 2013-10-18 09:38
业主可以组织成立业主委员会,召开业主大会,选择物业公司。如果现有的物业公司,广大业主认为不合格,可以聘请新的物业公司,与之签订物业服务合同,让现在的物业公司退出。现有的物业公司没有与业主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业主可以不缴纳物业费。
追问:

相关的部门不作为啊!老百姓苦啊!没人管啊!

回答:

先从业主中自发推荐几个代表,准备筹备工作,以下是业主委员会的成立程序:
1、开发商或者业主向当地房地产物业管理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筹建业主大会的申请报告;
2、符合业主大会筹建条件的,由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
政府组织业主推荐产生业主大会筹备组;
3、业主大会筹备组在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在30天内组织召开首次业主大会,通过《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管理规约》,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
4、业主委员会委员推选业主委员会主任、副主任、执行秘书等领导成员;
5、按规定向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备案;
6、持备案证办理刻制印章和银行开户等手续。
有了业主委员会,就可以选择和制约物业了。

回复时间: 2013-10-18 10:05
你好,可以到训管部门投诉,也可以搜集证据到法院起诉。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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