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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为自己辩护

江苏-连云港 10-20 11:23  悬赏 0  发布者:ZY22 给我留言  回答:(4)
甲按揭买房,合同签订于2012年8月1日,甲与乙于2012年10月8日登记结婚,因甲收入有限,婚后乙与甲共同偿还贷款,2013年1月1日房屋取得房产证,房产证上所有权人登记为甲和乙,且房屋增值50万元,现甲乙离婚,乙主张该住房为夫妻共有财产,你作为甲的代理律师,(1)你能否助甲胜诉、认定该房屋为甲个人的婚前财产?(2)如果认定该房屋为甲所有,则乙可能主张房屋增值的50万元为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反驳乙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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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3-10-20 12:17
登记是2人,房产为共有,一般平分
回复时间: 2013-10-20 11:36
房产证为夫妻的名字,属于共同财产。应该均分。
追问:

那可以收集什么证据来证明它就是甲个人的婚前财产

回答:

有证据证明是男方出资,也是共同财产,因为房产证有女方的名字,证明男方同意为共同财产,才可以加女方的名字的。

回复时间: 2013-10-20 11:51
属共同财产,原则要平分。
追问:


那可以收集什么证据来证明它就是甲个人的婚前财产

回复时间: 2013-10-22 21:29
房产证为夫妻的名字,属于共同财产。应该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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