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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骗农民签协议拆民房后拒绝履行协议条款

广西-北海 09-13 00:03  悬赏 0  发布者:张姨之子 给我留言  回答:(1)
我是广西北海白屋村村民,2006年9月27日合浦展鹏实业有限公司与我签订合法搬迁民房协议书,协议条款三写明开发商同意赔偿回建地214平方米给我,并要求我签订协议后二十天内自行拆除应拆的房屋及其设施,签完协议后,我马上履行协议内容拆除房屋。现已与签协议历经四年,四年期间开发商没有给我任何安置,2010年7月30日合浦展鹏实业有限公司在取得我签完协议折完住房后,无视合法协议,拟政府不审批为由,突然单方决定从赔偿我的214平方米地中扣除64平方米地,开发商在事情没有得到解决的情况下分别在2010年8月10日 、8月31日、9月11日举行抽签分配安置地,8月10日与8月31日因为村民意见大,抽签不得不中止了,9月11日开发商结合某些部门,强行举行抽签。在收到开发商发来扣除64平方米地的函后,我曾多次找开发商理论,开发商均摆出死猪不怕水烫的姿势叫我去告他,我找建议局,建议局说会找部门处理,忽悠完我就一直没有任何信息回复。我找土地局,土地局说与他们无关,说他们只负责开发商送过来安置地资料的审理,置于开发商怎样和我签的协议是开发商与我的事,赔多少他们不管。 
  像开发商这种打死狗再讲价的事情到底归谁来管?
   谁来保护我这种农民合法的权益?
  我怎样才能要回我合法的利益?
  当经合法程序签的协议都信不过时,我们还能相信些什么?
  难道普通百姓都要自焚才能保护自己合法权益吗?
  求各位指一条路吧。。。。。。
  
                                                     农妇 张冠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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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0-09-14 2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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