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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陕西咸阳7月26日下午,由于景x辱骂我爸,7月27日下午3点左右

陕西-咸阳 10-22 16:33  悬赏 30  发布者:微信用户 给我留言  回答:(3)
我在陕西咸阳7月26日下午,由于景x辱骂我爸,7月27日下午3点左右,我哥去他们摊子跟前询问经过,在询问过程中,对方媳妇不断地跟别人打电话说景x被人砍了很多刀,让对方赶紧带人过来。对方在跟我哥谈话过程中,不断往我哥跟前欺,我爸当时把我哥我往回拉,对方仍欺上前,嘴里骂骂咧咧,说要把我哥弄死。我爸看对方不断上前推搡,害怕我哥有事,把对方往前推了一下,对方反手推我爸,我爸顺势坐在对方车旁边。期间,景x媳妇不断打电话叫人,说是我们叫了一大帮人把他老公砍了。对方当时就要开车离开,我爸在车旁边坐着,后来游泳池里面人出来把我爸和我哥拉走。我们进到游泳池里面后,没多久,景X开着他的长安欧诺汽车(车牌)一个急刹,从车里拿着一把斧子冲了出来直接向我哥砍去,嘴里喊着:“砍死你这狗日的”,我们旁边的人在匆忙中将景x抱住,但是当时已经将我哥两只手砍伤,当时我一个朋友来游泳池玩,正在游泳时门口和旁边的人聊天,看见当时的情景,看见游泳池门口墙角那有一个棍,顺手捡起来向景x砸去,如果不是旁边有人帮忙,我哥当时的命就没了,我的朋友很快就被景x媳妇和旁边的人拉开。后来,斧头被游泳池工作人员刘师夺下。工作人员向秦岭金城派出所报警。期间,对方被人带到游泳池里面好久才出来,我哥当时双手满是鲜血,后来双方都被带到派出所录口供。刚到派出所门口,下车的时候景x说他头疼,警察将景x送去秦岭医院住院,我哥在派出所待了一会儿,由于手上血不停地流,感觉浑身虚弱也被警察送到145医院住院。现在双方都在住院,景x刚开始被送到秦岭医院后,拒绝在秦岭医院住院,而是去兴平一个小医院,后来又转到咸阳215医院。到目前为止拍了CT,说是没事。派出所现在说双方先住院,后面再处理。

想咨询对方犯法了吗?犯的什么法,该怎么判?
这件事一直拖到现在,警察局把我朋友叫去说是让我朋友赔对方医疗费10000多,这件事就到此结束,未提对方持械伤人怎么判,也没有对我哥提出赔偿事宜。警察是从厂里分离出去的,对方和警察局里人关系很好。这件事不可能私下和解
问题补充:

很早就报案了,警察说先住院。我们家人曾经找过,说是尽快办但是一直没办。前天把人叫过去说我们这边打人的要给对方赔医药费10000多。这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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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10-22 16:35
根据你所说可能涉及故意伤害罪,建议双方就赔偿问题能私下和解。
回复时间: 2013-10-22 19:58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建议及时向警方报案处理,如果伤情鉴定为轻伤害以上(包括轻伤),打人者已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2,公安机关立案后,你哥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当然你哥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3,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你哥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4,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残疾赔偿金,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后续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被抚养人生活费,残疾辅助器具费,营养费,交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5,打人者致你哥伤害依法不仅要承担刑事责任或行政责任,而且还需要承担人身伤害赔偿责任。承担刑事责任或行政责任,并不能因此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或者承担了民事赔偿责任,并不能因此不承担刑事责任或行政责任;通俗点说就是既要打,还要罚;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并给予评价。
回复时间: 2013-10-22 21:39
你好,依据你的叙述,涉嫌故意伤害罪,应该承担刑事责任。。。。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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