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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离职补偿和仲裁

北京 10-23 14:37  悬赏 20  发布者:qaz175…… 给我留言  回答:(12)
公司副总之前口头承诺有项目奖金(项目6月份已完成),现因副总合同到期不再续约,公司不再承认有上述奖金,但该副总(已离职)承认承诺过奖金;现在公司要我去外地出差,我因为奖金的事未解决不同意出差,公司要辞退我,请问这种情况应该给予离职补偿吗,如果仲裁的话 我有胜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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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10-23 16:50
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回复时间: 2013-10-23 14:47
公司辞退你,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
回复时间: 2013-10-23 14:48
你好,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我的补充: 2013-10-23 14:48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我的补充: 2013-10-23 14:48
劳动仲裁时效为1年,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侵权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申请劳动仲裁应当在单位注册地或劳动关系实际履行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
回复时间: 2013-10-23 14:48
肯定胜。欢迎来电咨询或到所里当面咨询办理相关手续
回复时间: 2013-10-23 14:51
口头承诺一般很难作为证据,至于不出差就辞退是要赔偿的,可以申请仲裁
追问:

如果离职的副总提供书面证明,承认其许诺过奖金,能作为证据吗

回复时间: 2013-10-23 15:02
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回复时间: 2013-10-23 15:34
可以获得经济补偿。
回复时间: 2013-10-23 15:56
你好,用人单位承诺的奖金,你可以向其主张发放。
如果用人单位以此为由辞退你,是涉嫌违法辞退的行为,你可以向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并要求其支付经济赔偿金。
回复时间: 2013-10-23 19:48
属于违法辞退,你有权要求继续上班或赔偿金。赔偿金为2倍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工作时间每满一年支付本人一个月工资。
回复时间: 2013-10-23 21:12
搜集证据,协商不成,到公司所在地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投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85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回复时间: 2013-10-23 21:58
需要提供证据证明是公司给与奖金的承诺存在。具体情况可以来电咨询
回复时间: 2013-10-25 10:56
1,公司主动辞退,可要求经济补偿金。
2,公司副总在在职期间的承诺,可以看做公司行为。
3,前副总出具证据,可做证据使用。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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