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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深圳 10-23 17:24  悬赏 20  发布者:深汕人 给我留言  回答:(10)
您好!我在一家美容院消费时发生争执,别其叫人殴打。打我者已被派出所拘留。请问我能依照《广东省实施办法》和《民法》,在一张起诉状里分别要求店主赔偿精神损失和要求打我的人赔偿医药费及误工费吗?那么法院那边的案由定哪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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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10-23 17:35
可以要求赔偿医药费,误工费,住院费,交通费,精神损害赔偿等。可以一并要求赔偿。不用去解释复杂的法律问题
回复时间: 2013-10-23 17:54
你好,可以要求赔偿
回复时间: 2013-10-23 17:59
可以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回复时间: 2013-10-23 18:20
可以主张人身损害赔偿。
回复时间: 2013-10-23 18:26
你好,这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你要分别起诉美容院和打人者,案由你不用考虑,法院会帮你认定的。如有需要可以来电咨询
回复时间: 2013-10-23 18:35
协商不了,可以诉讼解决。如有问题,可以电话联系律师。
回复时间: 2013-10-23 19:07
可以要求赔偿医药费,误工费,住院费,交通费,精神损害赔偿等。可以一并要求赔偿。不用去解释复杂的法律问题
回复时间: 2013-10-23 20:13
在哪个地方打人就在哪个法院起诉!
回复时间: 2013-10-23 20:35
案由怎么定没有影响,定侵权责任纠纷就可以。
回复时间: 2013-10-23 21:22
人身损害赔偿。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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