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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法院说他们没能力受理,让我们找行政部门请问我们该怎么办

 10-24 10:34  悬赏 25  发布者:张庆林 给我留言 地区:四川-南充 回答:(11)
我是四川张澜故里的,我和儿子的户口都是从出生就一直在那里,没有迁过,现在修旅游景点土地被征用,他们以我是女的,已经结婚生子为由,以我儿子不是我们哪的姓为由,不给我和我儿子分土地赔偿款,我们就此起诉到西充县人民法院和南充市中级法院,但法院一直拖到半年后裁判为:此事人民法院尚不具备审理此类纠纷的条件,不予受理。请问我们接下来该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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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3年10月24日 17时42分
你好,请来电进行咨询。可以通过上访或启动审判监督程序,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可以试试。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3-10-24 10:22
你好,建议带上资料来所详细咨询。
回复时间: 2013-10-24 10:40
是以户口来分配赔偿款的。可以去高院信访。
回复时间: 2013-10-24 10:46
诉讼请求有问题
回复时间: 2013-10-24 10:46
你好,你可以找高级人民法院
回复时间: 2013-10-24 10:48
可以上访的
回复时间: 2013-10-24 10:55
那么向上级法院提起上诉。
回复时间: 2013-10-24 11:04
可以向上级人民法院起诉
回复时间: 2013-10-24 11:21
你所述对方处理意见应无法律依据。欢迎来电详询。
回复时间: 2013-10-24 11:29
土地被征用的,依法应当给予补偿,法院不予受理,你可以向高院申诉
回复时间: 2013-10-24 17:24
您好,可以信访。
评论者:张庆林 给我留言
时间:2013-10-25 09:13
谢谢你们给的建议,对我都很有帮助,你这样一说我们也觉得对方用的依据不合适。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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