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人身损害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陈晓云  毕丽荣  朱建宇  刘哲  李波  
该问题已关闭

初中体育课打蓝球造成伤害

辽宁-大连 09-13 17:17  悬赏 0  发布者:llghr 给我留言  回答:(3)
事情是这样的,我儿子是初中二年级学生,9月7日在体育课打篮球时,闪躲过程中,用胳膊肘撞到了另一位同学的眼部,我9月8日知道这个事情以后,于9月10号陪同那位同学的家长一起去医院复诊,去过两家医院,目前的结果是眼眶内壁骨折,可能仍需进一步的诊治,在9月12日我买了一些营养品去那位同学家中看望,并留下500元钱。同学的家长提出的条件是她不承担任何责任,应由我承担全部的医疗费以及营养费,这个要求是否合理?我和班主任老师谈过,老师说学校不承担责任,只能由我们双方父母协商解决。孩子是在校内课堂上无意中发生了意外,这种情况的赔偿裁定是怎样的呢?万般无奈之时,恳请帮助,感谢。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09-13 17:32
个人认为,学校无责
你方应当承担大部分费用
最好协商解决。
回复时间: 2010-09-13 20:55
 学校与你儿子的同学都要承担责任。如不明,可来电咨询。
回复时间: 2010-09-13 21:11
已经一对一回复,注意查阅。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广东广州
北京朝阳区
浙江金华
湖南长沙
广东深圳
北京朝阳区
广西南宁
山东聊城
辽宁沈阳
最新回复律师
上海 长宁区
人气:1016992
河南 郑州
人气:531287
陕西 西安
人气:583469
辽宁 大连
人气:13929
广东 广州
人气:1224
北京 朝阳区
人气:5199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509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