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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交通禁行标志不全,是否可以提起行政复议?如需代理应该准备哪些材料?

河北-廊坊 10-24 12:54  悬赏 10  发布者:zzxxcc…… 给我留言  回答:(1)
2013年10月18日在宁波市江夏桥违反禁令标志行驶。我沿江东北路由北向南行驶,进入导向车道前有第一块指示牌,从左到右分别是:1、左转进入中山东路,两道直行进入江东北路,右转车道进入江夏桥(蓝底白字);2、红色禁行标志,江夏桥7:30-20:00按单双号通行(白底黑字);3、红色禁行标志7:00-21:00除货的外的所有货车(白底黑字)。继续向前开进入导向车道后能看见由北向南行驶的交通指示灯,但上面只有两块块提示牌为:1、黄底黑字先左后直按灯通行2、指示灯竖杆部分有向南指示(白底蓝字)江东北路(蓝底白字)。根据上述指示牌,在我由南向北在江东北路上行驶时只能知道到江夏桥在7:00-20:00为单双号通行,并没有任何指示牌及相关屏幕提示当日江夏桥限行尾号。作为外地车辆并不了解当地禁令详情只能通过看到的标志判断是否能够进入,个人认为宁波公安局只进行了部分告知,我是否可以提出行政复议。 如需代理人提出复议,我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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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3-10-24 1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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