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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主管部门利用行政审批权,强制出台人防工程使用权倒购买规定

江苏-扬州 10-25 12:41  悬赏 0  发布者:大米波斯猫 给我留言  回答:(1)
我公司投资建设的商业建筑(写字楼),地下同步建设有2000多平米人防工程(停车位),近期经验收合格。但当地人防主管部门却说:由于其产权归人防主管部门,业主要使用这个停车位,需要办理使用权购买的手续,一个车位一个月180元,我们要求其出具相关文件或规定,当地人防主管部门又拿不出,但却用行政审批权卡住我们逼迫就范。这个做法在本地区已经实行了十几年,过去一直是一次性购买使用权(按项目总建筑面积*30元),近期系因新的物管条例出台,改成按年签使用权购买合同。多年来本地的项目单位对此早有异议,但奈何不得,况且今后还要有求于他们,基本采取了忍气吞声的办法,请法律专家指教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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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3-10-25 19:55
可以向上级政府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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