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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判决书下达以后,前妻躲着拒不执行怎么办?

安徽-马鞍山 10-27 18:51  悬赏 0  发布者:hero23…… 给我留言  回答:(39)
法院判决双方离婚,小孩(女)归前妻抚养,本人按时支付抚养费。但是判决书下达以后前妻就没了踪影,据说是去了外地打工,而她的娘家人也都在某一线城市,本人也试着去找过他们,他们都说没见过前妻(搪塞的可能性比较大)。请问前妻会不会拿着判决书直接把户口迁走?小孩的利益该如何保护?请求专家支招,谢谢!
问题补充:
小孩现在和我的父母在一起,从出生一直到现在(7岁)都是我的父母帮我们照看,拿我个人来说,孩子的抚养费一直都给了,我的主张是孩子跟了谁,我的抚养费就交给谁。我的担心是如果前妻能够背着我直接把户口迁走,那么她就是完全抛弃了孩子,可能一辈子都不会和孩子相见。为了孩子,这只能是我拿捏她的唯一办法。长期让我父母照顾孩子可能有点困难,他们都是地地道道的农民,岁数也不小了,身体也不是特别好。而我既是父亲也是儿子,一家人的生活还要依靠我这点收入,每天工作12小时,不是我不想照顾孩子,而是现实的问题我根本没有时间也没有能力照顾她,法院也是基于这样的问题才把孩子判给了她妈妈,其实孩子和她妈妈真的没什么感情,我估计这也是前妻想抛弃孩子的原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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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3-10-27 22:53
只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回复时间: 2013-10-28 08:38
可以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回复时间: 2013-10-28 10:37
看来你前妻也不愿抚养孩子,孩子是无辜的,还是自己抚养吧。
回复时间: 2013-10-28 11:36
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行使探望小孩的权利,如果对方不配合,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回复时间: 2013-10-28 12:07
搜集执行线索
回复时间: 2013-10-27 18:53
你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回复时间: 2013-10-27 19:22
可以公告送达的
回复时间: 2013-10-27 19:43
仅凭判决书不能把户口直接迁走。
你现在可行的方案只能是将孩子的抚养权变更到你名下,让对方支付孩子抚养费,拿到判决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找到对方人或财产后,随时提供给法院以便执行。
回复时间: 2013-10-27 20:50
仅凭判决书不能把户口直接迁走。
你现在可行的方案只能是将孩子的抚养权变更到你名下,让对方支付孩子抚养费,拿到判决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找到对方人或财产后,随时提供给法院以便执行。
回复时间: 2013-10-27 20:56
您好,这种情况下您可以申请法院变更抚养权,由您来抚养孩子。
回复时间: 2013-10-27 21:44
可以申请执行抚养费!
回复时间: 2013-10-27 22:05
1、仅凭判决书无法迁户口。
2、可向法院申请变更对子女抚养权。
回复时间: 2013-10-27 22:35
如果要迁户口,要拿着判决书与户口本原件,到当地派出所申请迁户。在找不到前妻的情况下,你要把小孩的抚养权变更到你的名下,法院判决的抚养费,虽然一时间找不到人无法执行,但你可以先申请执行,一旦前妻出现时,可以一并强制执行她之前应付的抚养费。
回复时间: 2013-10-28 00:10
你好,根据你所说情况,支招如下:
首先,前妻迁走户口的可能性不大,因为无法看出这方面有充足动机。
其次,你离婚已心灵受创不少,现在又遇她出走,关键是孩子权益得不到保护,建议你根据自身情况及她娘家情况,选择暂时把孩子放你身边抚养或者跟她娘家人协商让她们抚养,并保留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权利,这样先让孩子权益得到保护,享受到应有的关爱,重要的一点你一定要随时告知她及她娘家人,不执行法院判决的严重后果
回复时间: 2013-10-28 08:23
孩子先有你来抚养,或者申请变更孩子抚养权,由对方支付抚养费。
回复时间: 2013-10-28 09:11
你好,人都找不到,执行法官也没有办法。
回复时间: 2013-10-28 09:49
对于离婚事实来说,判决生效后你们的夫妻关系就已经解除了,不需要强制执行,生效判决和离婚证有同等效力的,而对于孩子的抚养权是没法申请强制执行的,这个你只能另行起诉要求变更孩子抚养权到你这边,并诉对方支付抚养费,判决生效后再申请强制执行对方财产。此外,如果对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方面的执行,只要你能提供财产线索就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不一定要找到本人。那么根据你描述的情况,对你提出的问题分别解答如下:
我的补充: 2013-10-28 09:53
1,前妻会不会拿着判决书直接把户口迁走?
户口的迁移现在完全实行自愿原则,所以对于你前妻的户口,无论是否有生效判决,只要她自愿迁走,有落户的房产的就可以迁走,直接到户籍地派出所办理即可,和是否有离婚判决,是否离婚这些因素都没有关系,其他人也不能阻止,更不能强制要求保留其户口。
当然,目前我国的户籍制度是非常繁琐的,要迁移户口所需条件也非常多,比如需要迁入地有落户人名下的不动产,需要迁入地居委会同意,还需要迁出地派出所开具证明等等,户口也不是轻易随意流动的,这个完全看你前妻的情况。
至于你前妻会不会把户口迁走,我只能根据你说有这种可能,只要符合上述条件,她自愿迁走就没问题,和判决无关。
我的补充: 2013-10-28 09:55
2,小孩的利益该如何保护?
虽然判决声明孩子归女方抚养,你支付抚养费,但这个抚养义务没法申请强制执行,因为法院做不到强制一个人去照顾疼爱另一个人,根本就没有可执行力,对于这个事情你就不要期望能强制执行,你只能说向法院重新起诉,基于女方不尽抚养义务要求变更孩子抚养权,并要求女方支付抚养费,把这种人身关系转换为财产关系后就可以执行了,因为抚养费是可以执行财产来抵充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要求变更抚养权: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我的补充: 2013-10-28 09:58
3,关键是前妻她人在什么地方都不知道,怎么强制执行?
对于财产分割和抚养费支付的执行不需要找到她本人,只要你能向法院提供对方财产线索,如名下存款,名下房产或车辆,工资收入等线索,就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具体方式如下:
(1),向做出生效判决或调解书的法院提交申请,要求执行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
对于法院生效判决或者调解书具有强制执行力,取得后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根据 《民事诉讼法》第222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
在司法实践中,执行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是人民法院经常使用的一种执行措施。扣留和提取是紧密相联的两个执行措施,扣留是法院与被执行人原单位联系,将被执行人的收入暂扣不准其动用和转移,促使其在限定的期限内履行义务。如超过期限仍不履行的,即可直接在原单位提取该项收入交付申请执行人。
(2)、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执行人的财产。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
查封是一种临时性措施,是指人民法院对被申请执行人的有关财产贴上封条,就地封存,不准任何人转移和处理的执行措施。 拍卖是人民法院以公开的形式、竞争的方式,按最高的价格当场成交,出售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 变卖是指强制出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以所得价款清偿债务的措施。人民法院在 执行中需要变卖被申请执行人财产的,可以交由有关单位变卖,也可以由人民法院直接变卖。由人民法院直接变卖的,变卖前,应就价格问题征求物价等有关部门的意见,变卖的价格应当合理。
当然,这里需要说明的是,人民法院扣留、提取的存款和收入,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财产所得的金钱,应及时交付申请执行人,并结束执行程序。
( 3)、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
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可能会为了恶意逃避债务转移财产,拒不执行。针对这些情况,《民事诉讼法》第227条第1款规定:“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隐匿财产的,人民法院有权发出搜查令,对被执行人及其住所或者财产隐匿地进行搜查。”
在搜查中,如发现有应依法查封或者扣押的财产时,执行人员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查封、扣押。如果来不及制作查封、扣押裁定的,可先行查封、扣押,然后在48小时内补办。
(4)、强制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和支付迟延履行金。
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是指被执行人的义务是交付金钱,在依法强制其履行义务交付金钱的同时,对他拖延履行义务期间的债务利息,要在原有债务利息上增加一倍,按银行同期贷款最高利率计付,从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交付日届满的次日起计算,直至其履行义务之日止。
另一种情况是指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非金钱给付义务的,因为拖延履行已给申请执行人造成损失,故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迟延履行金的数额可以由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另行决定。
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第220条发出的执行通知,除责令被申请执行人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外,并应通知交纳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或者迟延履行金。在这两种措施中,既有给申请执行人补偿损失的意义,也有对被执行人制裁的意义。
( 5)、建议法院依法处以司法罚款和拘留。
如果查明对方不按照规定申报自己的财产状况,或者申报财产不实,或有财产拒不履行,或者隐匿转移财产拒不履行的,法院可以依法给予不超过15天的拘留,以及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
(6)、要求法院依法追究拒不履行生效裁决罪。
根据法律规定, 被执行人拒不履行法院生效的文书的,且情节比较严重的,可以让法院依法搜集证据将案件交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我的补充: 2013-10-28 09:58
当然,具体情况和最终处理方式,还需要根据案件详情和证据情况等来确定。如果你有需要可以追加提问,以便根据本案细节做出更准确的解答。
回复时间: 2013-10-28 09:55
变更抚养权  自己先养
回复时间: 2013-10-28 10:24
变更孩子的抚养权,自己先养,然后拿着判决书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回复时间: 2013-10-28 10:46
你要支付抚养费。发布寻人启事。
回复时间: 2013-10-28 10:52
无法执行,你们可以申请变更抚养关系,要求女方给付抚养费。
回复时间: 2013-10-28 10:55
你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回复时间: 2013-10-28 11:14
你好,可以把孩子抚养权要回,然后申请抚养费。
回复时间: 2013-10-28 11:18
你可以主张变更抚养权。
回复时间: 2013-10-28 12:04
支持你继续申请
回复时间: 2013-10-28 13:04
是你要给抚养费呀,如果现在没办法联系,就等联系上了再给就是了
回复时间: 2013-10-28 13:16
凭离婚判决,可以将户口迁走。因为离婚了,已经不是一户了,所以户口可以迁走。你可以依孩子的名义起诉,要求前妻履行抚养义务。具体建议当面咨询。
回复时间: 2013-10-28 14:43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回复时间: 2013-10-28 16:35
你好,仅凭判决书不能把户口直接迁走,如果要迁户口,要拿着判决书与户口本原件,到当地派出所申请迁户。在找不到前妻的情况下,你要把小孩的抚养权变更到你的名下,法院判决的抚养费,虽然一时间找不到人无法执行,但你可以先申请执行,一旦前妻出现时,可以一并强制执行她之前应付的抚养费。
回复时间: 2013-10-28 19:26
你好,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如果前妻下落不明,可以报警处理。
回复时间: 2013-10-28 20:57
变更抚养权,更有利于保护你自己及女儿的权益。
回复时间: 2013-10-29 09:18
你好,申请强制执行。
追问:

找不到她本人,该怎么办

回答:

寻找线索。

回复时间: 2013-10-29 09:21
可以变更抚养关系,要求女方支付抚养费。
回复时间: 2013-10-29 09:45
既然已经判决,就按判决结论执行。
对方躲避,您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追问:

这都大半年了都无法找到她本人,该怎么强制执行?

回答:

总可以找到的,只要下决心,坚持、坚持、再坚持……
现实中逃避执行的也不是只有您这一个案件,但都是要一方面靠法官、一方面靠自己寻求对方财产线索的

回复时间: 2013-10-30 18:30
申请强制执行
回复时间: 2013-11-01 16:43
变更抚养权,向女方要求抚养费
回复时间: 2013-11-01 16:56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回复时间: 2013-11-01 18:42
可以申请变更抚养关系,要求女方给付抚养费。
回复时间: 2013-11-04 0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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