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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躲避对面车辆,我撞人了,该怎样赔偿?

 09-14 12:05  悬赏 0  发布者:蒋江江 给我留言 地区:河北-保定 回答:(4)
为躲避对面车辆,我开面包车与迎面驶来的一辆无牌无照的摩托车相撞,现在骑摩托车的人在重症监护室,请问我应该负有怎样的责任,和赔偿呢?摩托车本人没有驾驶证。
问题补充:
现在伤者还在重症监护室里,其家属一再要求我给续交住院费用,请问我是否应该承担他住院所花费的所有费用呢?我的家庭也不是很富裕,根本也承受不起那么昂贵的医疗费,而且我的车只有交强险,我想知道如果病人是因为交不起住院费用而导致死亡的话,我会不会连带着有其他的责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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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0年09月14日 16时47分
首先看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如何认定的吧,如是同等责任,你只是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鉴于你只有交强险,建议你不要再出各种费用了。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可是患者家属找到交警队要钱,交警队通知我去把钱送到交警队,请问一下,如果伤者不能醒来,是否就不能对事故责任进行划分呢?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0-09-14 12:30
应以交警部门的责任认定书区分责任的大小。如对责任认定书不服,可申请复核。
回复时间: 2010-09-14 12:56
您的行为属于紧急避险。
根据法律的规定,如果对面的车辆违反交通规则,是险情的制造者,就由其负责。
如果您是违反交通规则,制造险情的一方,就由您负责
回复时间: 2010-09-14 13:51
先看责任认定书的认定。如有你的责任的话,则由你的保险公司在应理赔的数额内理赔。不足部分由你自行支付。
具体数额可以咨询律师面谈
评论者:李海明律师
时间:2010-09-15 18:13
要不要钱和事故责任认定没关系,现在你的责任认定有可能出不来,得询问另一方当事人。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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