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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法院收费

 10-29 10:44  悬赏 10  发布者:514488 给我留言 地区:河南-新乡 回答:(6)
民事案件上诉于新乡市中院,诉讼费100元已交过(邮政储蓄),到长垣县人民法院立案庭立案时,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却要收费100元,说是案件材料送中院的费用,要收据时,工作人员说此款项从不开收据,长垣县人民法院立案庭这种说法的依据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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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3年10月29日 10时47分
如果上诉费用已交是不需要重复缴纳的。如果没有收据是可以拒绝缴纳的。
追问:

已交过,不然他们不立案。

回答:

可以投诉的

追问:

到什么部门投诉?

回答:

上级法院或者政法委。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及时 耐心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3-10-29 10:53
乱收费,向相关部门咨询,举报他
追问:

到什么部门投诉?

回复时间: 2013-10-29 10:59
不需要再交诉讼费。法院说的不是不邮寄费用?
追问:

是邮寄费,可也太高了,又不开收据。

回答:

可能邮寄的人较多。一般一人得二十多。

回复时间: 2013-10-29 11:04
你好,应当是实支费。你可以到级法院投诉。
回复时间: 2013-10-29 11:26
你好,不能重复收取诉讼费。
回复时间: 2013-10-29 12:57
没有理由再交,可以向有关部门反映。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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