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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合同没到期

北京-海淀区 10-29 13:33  悬赏 0  发布者:鱼日三批 给我留言  回答:(6)
我1999年底分到1.8亩土地,签订了30年不变的合同,但是2000年结婚后2001年将户口迁到婆家,2004年娘家按照村民自治5年调整,将我的土地收回,于是我就在婆家调整时分到1.46亩土地,不确定地块,直接流转给村里,2010年娘家又按照30年不变的政策重新不给我1.8亩土地,并将之前几年的承包费补给我了,直至2012年年底,可是现在土地都卖了,每个有地的农民得到补偿25万,娘家村委会以我的户口已迁出的理由,不给补偿,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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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10-29 13:42
你好,不合法。
回复时间: 2013-10-29 13:42
你好,你既然户口已经迁出,那么具体要按照当地的补偿政策。
回复时间: 2013-10-29 13:42
您好,具体根据当地政策。
回复时间: 2013-10-29 13:52
合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三十条 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追问:

我可以将婆家的1.46亩合同解除,要娘家的1.8亩土地吗?他们是要我开出不在新居住地享受待遇的证明。也就是说婆家是后签的,地还少,娘家是先签的地多,我能选择要娘家的吗,

回复时间: 2013-10-29 14:49
不合法
回复时间: 2013-10-29 15:13
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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