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涉外 >> 国际贸易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吴健弘  李波  陈皓元  申维丰  
该问题已关闭

UPS拒付条款

广东-深圳 10-29 18:44  悬赏 0  发布者:elecci…… 给我留言  回答:(0)
你好,我在今年五月份发了一个样品到加拿大,通过的是中国UPS。 在八月份,UPS告诉我客人没有付款。于是我催客人。客人在邮件中说他们愿意付款,不过是当时UPS送货的时候在付款方式上出现了问题,所以才导致这个账单出现问题。但是他们会后续处理的。 
可是到10月份,UPS依然催我,这个没有收到。我也催客户了,可是客户再也没有回复了。
问题在于 我有邮件证明,是在客人愿意支付的前提下我发货的。 在后来催客人货款的情况下,客人也说愿意支付。这些可以成为我拒付的理由吗?

谢谢 期待你的回复
问题补充:
但是是用的客户的UPS账户,查询客户的账户也是有效的。而且UPS是支持到付的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浙江杭州
福建厦门
北京朝阳区
湖南长沙
福建莆田
四川成都
江苏无锡
山东东营
宁夏银川
最新回复律师
浙江 杭州
人气:443285
广西 柳州
人气:710793
福建 厦门
人气:124261
北京 朝阳区
人气:5730
湖南 长沙
人气:545702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387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