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仿制品销售

江苏-苏州 09-14 19:27  悬赏 0  发布者:tokoy_…… 给我留言  回答:(1)
我家是经营小商品,有些廉价的运动袜上有阿迪达斯,耐克,李宁的logo,今天工商管理所以及派出所到我家仓库要求查看,但是没有出示任何证件,并且带走了我家一部分货物,有这些logo的货物价值不到两千元,请问工商局以及派出所有权查看吗?以及工商局会如何处理这类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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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09-15 10:26
    根据商标法相关规定: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已经取得的违法嫌疑证据或者举报,对涉嫌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进行查处时,可以行使下列职权:
  (一)询问有关当事人,调查与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有关的情况;
  (二)查阅、复制当事人与侵权活动有关的合同、发票、账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
  (三)对当事人涉嫌从事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活动的场所实施现场检查;
  (四)检查与侵权活动有关的物品;对有证据证明是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物品,可以查封或者扣押。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行使前款规定的职权时,当事人应当予以协助、配合,不得拒绝、阻挠。

   工商局有这权限,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并可处以罚款。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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