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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泰和县房地产管理局房产纠纷

 11-01 13:01  悬赏 0  发布者:独特戒不掉 给我留言 地区:江西-吉安 回答:(1)
房产证原存放于地方人民公社并缴纳了保管费,后公社把我家的房产证给弄丢了,经查证当时确实有登记 ,于是缴纳了一百多元说是补办的工本费,还开了发票,另外还打了房产证明。但后来一直没不发给我家,现在又要说重新发放新的房产证需要上交旧的才有。然后到找房管局,他们说要缴纳6000元押,等办好了再退还,说要好几个月才能好。
    明明是人民公社弄丢了我家的房产证为什么现在还要我家交钱才给办理 ,再说当时已缴纳了工本费呀,这太不合理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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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3年11月01日 13时05分
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维权!
追问:

那么这个应该怎么填写呢

回答:

委托律师为你代书!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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