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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在外面有外遇现在提出离婚

河北-廊坊 11-04 11:08  悬赏 0  发布者:朱可儿 给我留言  回答:(7)
老公在外面有外遇1年半了 身边的朋友都知道 他的母亲也知道 现在要提出离婚 他家建房和我父母借了几万块钱 他现在要和离开(离婚)只愿意还我父母的钱 别的什么也不愿意给 我们还有一个5岁的女儿 请问我该怎么为自己维权 现在所住的房屋时他父母建的 我该提出什么样的赔偿算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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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11-04 11:13
按照受伤害的程度不同提出赔偿的
回复时间: 2013-11-04 11:15
积极应诉,提出他在外面有外遇的证据,要求赔偿,赔偿额应根据对方的财产状况适当提出,女儿的抚养权女方可以积极争取。
回复时间: 2013-11-04 11:11
法院判决是否离婚的标准:是感情是否完全破裂。
法定离婚的条件: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财产分割非常复杂,要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分析。
子女抚养: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7、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回复时间: 2013-11-04 11:11
可以协议离婚,若是协议不成可以起诉离婚,原则上婚后取得财产一人一半
回复时间: 2013-11-04 11:13
法院判,或协商。
回复时间: 2013-11-04 11:48
起诉离婚要求对婚后财产依法分割
回复时间: 2013-11-04 13:58
以协议离婚,若是协议不成可以起诉离婚,原则上婚后取得财产一人一半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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