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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先后被注销,该怎么办

云南 11-04 15:58  悬赏 0  发布者:877106…… 给我留言  回答:(2)
1982年,我家以我爷爷、我父亲、我母亲以及我四个农村户口的家庭成员名义批了一块100平米的地基,因户主是爷爷,建房通知上名字一栏写了爷爷名字,人口一栏写了4人,随后我父亲便在地基上建了房。爷爷奶奶一直和我们一家生活,爷爷85年去世,奶奶95年去世,未留任何遗嘱。后来,我父亲带着相关资料到土地局和房管局办理了父亲名字的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去年,在外工作退休的大伯、姑妈到土地局以建房通知书上是爷爷的名字,土地有他们一份为由要求注销我家办理的土地使用证,后来土地局以登记有误为名注销该证,今年房管局又以房随地走,土地使用证被注销为名注销了房产证。
    我想请问:1、宅基地大伯和姑妈可以继承吗?他们的户口在批地基的时候就已经迁出本村?
              2、老人和我们一起生活至去世,房子是父亲出资所盖,有工程协议和欠款协议,爷爷已去世30年,房子他们可以继承吗?
     3、土地证和房产证被注销是否意味着我们就没有了土地和房子?
    4、现在我们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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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11-04 16:46
您好,申请政府部门裁决。
回复时间: 2013-11-07 10:56
你好,可以申请复议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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