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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的闺女,户口没迁走,能领土地补偿款吗

河南-郑州 11-06 17:08  悬赏 10  发布者:105774…… 给我留言  回答:(1)
  我农村户口,因丈夫一家为非农户(以前在煤矿上班,现已倒闭),结婚后我的户口也就一直留在村里,未办过迁出手续,10多年来,自己在村边的一所学校上班,孩子在村里小学上学,土地也由自己耕种,但多年来一直没有我的粮食补贴款,选举的时候也没有我的选票,找村里,村里说出门的闺女一律没有,现在村里的土地被征收,村委又说:征地补偿款给谁发,不给谁发由社员投票决定。。
  父亲去世的早,家里人丁单薄,自己的意见没人理会,10月28日我以村里在征地补偿中违法违规操作,补偿款发放混乱,非法剥夺我的合法社员权利为由,找到村委反映情况,村委答复:这是“村民自治”,按“民意”办事。所谓的“村民自治”能凌驾于法律之上吗?不受法律束缚,成为无视实际情况,公然剥夺他人合法权利的护身符吗?最后村委让我去找队里解决,但接下来的事情却很无奈:一连两天,白天晚上找不到队长,电话无人接听。作为村民组的一员 ,我全中国就这一个户口,且从未迁入迁出,别人有何权利变相剥夺我的合法社员权利,家里就我这么一点地,丈夫孩子都没土地,又没工作,作为一个无权无势的社会底层公民,面对公然剥夺和无视自己合法权利的行径,现在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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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11-07 08:03
详细询问土地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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