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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

 11-07 20:56  悬赏 0  发布者:skunyu…… 给我留言 地区:河北-廊坊 回答:(3)
我与武汉全*科技公司签订太阳能销售合同,甲方全*科技,乙方我,合同条款:乙方向甲方缴纳技术服务费19800元后,在某范围内取得代理经销资格,甲方向乙方免费按市场价值配送19800元的产品,(详见价格表及配货清单),,合同后面价格表有3项价格,,经销商进货价、代理商进货价、建议市场价。建议市场价比经销、代理价贵了近5倍多。该公司发货却以建议市场价配送价值19800的货,而在我对这份合同的理解中 市场价值和建议市场价是两种概念,,建议市场价只是起到一个建议的作用,不代表真正的市场价,不应该按这个价格发货,市场价因地而异,因公司在合同上未详细注明市场价,无法做比较,则应按代理价发货。如果知道发货是这样的,,这纸合同根本不会成立,,该公司合同有没有误导投资者,能否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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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海-浦东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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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3年11月07日 21时43分
可以主张重大误解,撤销合同。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3-11-07 20:59
需结合合同的约定情况的。
回复时间: 2013-11-07 21:05
合同有效,应该履行,可以解除,但是要承担赔偿责任。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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