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交通事故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毕丽荣  陈晓云  朱建宇  王远洋  刘海鹰  
该问题已关闭

正常工作期间司机开车自己出事故死亡的所属公司应怎么赔偿?赔偿多少金额?

宁夏-银川 11-08 11:08  悬赏 0  发布者:wangfe…… 给我留言  回答:(4)
死亡人员为公司运输司机,正常拉运时自责事故死亡,公司应怎么赔偿?赔偿项目和金额是多少?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11-08 11:15
这是要先申请工伤认定的
回复时间: 2013-11-09 18:35
先申请工伤认定,具体按工伤标准赔偿。
回复时间: 2013-11-08 18:24
如果不能证明是故意为之,应属于工亡,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回复时间: 2013-11-09 10:49
属于工伤,需要按照工伤标准赔偿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2010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109元,2009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7175元)。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2013年2月22日,国家统计局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调整为24566元。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2013年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调整为:24566×20=491300元。
丧葬费48961/12个月*6个月=24480元
被抚养人生活费:?,需要知道其工资来计算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黑龙江黑河
山东青岛
河北石家庄
广东深圳
广东深圳
湖南长沙
辽宁葫芦岛
安徽合肥
北京朝阳区
最新回复律师
山东 菏泽
人气:220280
黑龙江 黑河
人气:2407
山东 青岛
人气:11458
湖北 襄阳
人气:439276
广东 广州
人气:3936047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765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