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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西市区动迁补偿不合理

辽宁 11-11 11:31  悬赏 0  发布者:guduha…… 给我留言  回答:(0)
营口市西市区动迁办于2010年初对西市区供电局北的平房动迁,有房照的房子是原地安置回迁,动迁到安置回迁的时间为两年,至今已经超过规定的回迁时间19个月了。我们总算盼来了回迁。我家和我弟弟家满心欢喜的到动迁办去办理回迁安置结算时却出现了意外,被动迁办告知:你们两家房子共用一个房照,所以只能给你们两家一份动迁租房费和搬家费,连积极配合动迁搬迁的2000元奖励也只能给一份,这让我和我弟弟两家人很不理解。明明是兄弟两家人,一墙之隔,户口本和实际上都是两家,为什么只给一份动迁租房费和搬家费。有户口无房照的房子都给租房费和搬家费,我们两家人却给一份,这让人不理解。我们工薪阶层动迁在外面租房子住本来就不容易,动迁办给的租房费就少每月才300元,超过规定回迁时间才给每月600元。都不够在外面租房子用的,还得自己先垫付,这也可以理解。我们两家人本打算用结算时的动迁租房费抵消一部分回迁费。可是结果却是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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