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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明白自己的行为属于什么行为

北京-平谷区 11-11 13:35  悬赏 5  发布者:不愿哭啼 给我留言  回答:(11)
有三个人围殴我一个人、情急之下我咬伤其中一人的手指请问一下这种行为属于什么行为、为什么派出所的人认定我为故意伤害、就是因为他的伤比较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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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3-11-11 13:36
您好,属于防卫过当
回复时间: 2013-11-11 13:38
你不是故意伤害的
追问:

那我的这种行为属于什么行为呢

回复时间: 2013-11-11 13:39
您好!属于防卫过当
回复时间: 2013-11-11 13:38
如未构成轻伤不承担刑事责任
追问:

您好、经过鉴定是轻伤、但是是他们几个一起围殴的我啊

回复时间: 2013-11-11 13:39
如果构成轻伤,涉嫌故意伤害罪,是的伤重就构成犯罪。
回复时间: 2013-11-11 13:39
不是故意伤害
回复时间: 2013-11-11 13:42
你好 从你所述应该是正当防卫里的防卫过当 不应该是故意伤害
回复时间: 2013-11-11 13:48
故意伤害的前提是故意,你是在被围殴的过程中伤及他人。属于正当防卫。
回复时间: 2013-11-11 13:49
你好,打架没有对错,具体看谁伤的比较严重,如果对方申请伤情鉴定,达到轻伤或者轻伤以上级别,那么你就涉及故意伤害罪,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附带民事赔偿,建议积极协商调解,委托律师介入,申请取保候审,并为你的辩护量刑做准备,争取缓刑。
我的补充: 2013-11-11 13:50
如有疑问或者委托律师代理可来电咨询或面谈,我将详细为你解答。
回复时间: 2013-11-11 14:04
你可以主张正当防卫。
回复时间: 2013-11-11 15:18
你好,一切应具体情况而定。欢迎来电咨询或到所里当面咨询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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