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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纠正你们的相关说法

江苏-苏州 11-11 15:33  悬赏 0  发布者:连云港市消费…… 给我留言  回答:(3)
我们看到你们的律师在网上发布的观点,说消费者在商场购物丢车商场一般不负责任,这个说法严重不妥。《消法》明确规定,经营者应该保障购物的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而消费者为了购物丢了车,车棚又是商场提供的,购物本身直接与商场的经济利益挂勾。那么,消费者为了购物而丢了车,最起码说商场没有尽到为消费者提供安全消费场所,没有保障消费者购物的财产安全,是要负一定责任的。所以,我们请你们纠正你们在网上的不妥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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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11-11 15:40
可以找客服解决的
回复时间: 2013-11-11 16:24
商场是无偿的,
回复时间: 2013-11-12 21:07
基本的安全保障责任是要承担的。可以向110网客服反映。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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