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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诉讼超期的问题以及诉讼对象的问题

上海 11-11 22:06  悬赏 10  发布者:aiyodo…… 给我留言  回答:(8)
帮客户公司垫付了运费,但是当时客户公司A同我合作和业务往来的是A公司法人的儿子汤某,其身份为A公司总经理,并且当时采用的是A公司的出口单据,但是后来因为其受到诈骗,汤某和其父亲分家,但是当时我所开具的货运发票抬头为汤某独自所拥有的B公司,然后B公司也一直没有支付我运费,汤某手签了张我所打印的欠条,落款公司是A公司,未盖公章,
这个欠条上并未写名还款日期,并且落款时间为2011年4月,业务发生期为2010年10月底,请问我现在想追讨我的运费,该找B公司的汤某呢,还是可以直接找A公司? 存在诉讼超期问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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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11-11 22:32
追讨欠款的诉讼时效为二年。
回复时间: 2013-11-11 22:44
欠款的诉讼时效为两年。欢迎来电咨询。
回复时间: 2013-11-11 23:14
一般情况下,宜认定为超过了诉讼时效。详情建议你联络到。
回复时间: 2013-11-12 07:56
未写名还款日期,没有过时效,建议立即起诉对方,可来电详细法律咨询。
回复时间: 2013-11-12 09:22
诉讼时效期间的开始,它是从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开始计算,即从权利人能行使请求权之日开始算起。一般诉讼时效为两年,可以中止,中断和延长,您的案子尚未过诉讼时效,可以诉讼解决。建议您委托律师帮您处理。
回复时间: 2013-11-12 09:51
一般没有问题
回复时间: 2013-11-12 14:29
诉讼时效期间的开始,它是从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开始计算,即从权利人能行使请求权之日开始算起。一般诉讼时效为两年,可以中止,中断和延长,您的案子尚未过诉讼时效,可以诉讼解决。

私密留言,问题发布者选择最佳答案或关闭本贴后可见。
回复时间: 2013-11-12 14:54
如果没有约定还款日期的话,不存在时效问题。赶紧委托律师处理吧。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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