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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期间转移财产,我要怎么办?

北京 11-12 10:49  悬赏 0  发布者:113024…… 给我留言  回答:(17)
我们婚后买了一辆半挂大车,买了一辆小车,在我们分居后 一年我起诉离婚,他当时不同意,车还没有卖,法院没有叛离,之后6个月后我再次起诉离婚,他同意了,但是他说大车 小车都卖了,卖了的钱 都拿去还我不知情的外债了,现在还要我还买车时欠下的3万债,我想问一下 我该怎么办?明明知道他的车都没卖,但是我没有证据,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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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11-12 10:51
那你可起诉要求对方的
追问:

要求他拿出 卖车的证据吗?

  • [北京-朝阳区]
  • 常路律师 VIP
  • 电话:15901128689
  • 305834积分
回复时间: 2013-11-12 11:47
您好,可以委托律师房管所查询的
回复时间: 2013-11-12 10:51
你好,证据是关键
追问:

你好,但是我不知道通过什么渠道,才能找到证据!

回复时间: 2013-11-12 10:56
应到相关部门调取证据证明车的状况
追问:

我自己去调取,人家给查吗?

回答:

需要聘请律师提供法律帮助

回复时间: 2013-11-12 11:00
我国《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未转移财产一方要举出证据证明对方隐匿了财产,隐匿了多少,如果举不出证据,就要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在起诉前应该申请财产保全。
回复时间: 2013-11-12 11:03
你好,需要有证据证明的,建议委托律师办理。
回复时间: 2013-11-12 11:04
建议找律师帮你去车管所查询车辆是否过户。在确定下一步怎么办
回复时间: 2013-11-12 11:10
您好,“房与法苑”律师团队解答
财产和债务应该分开,您说的这种情况很明显是转移财产的行为,首先财产和债务时分开的,就债务而言如果您认为不存在或者根本不知情可以否认,让债权人另行起诉,一般情况下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不会对此问题进行审理。其次就是财产问题,车辆的信息和交易价格等都是是可以查询的,对此可以要求人民法院进行调查,如果价格过低可以申请对价格进行评估,这样您就可以分得您应得的财产,最后对于非法转移财产的行为您可以要求人民法院少分给对方或者不分给对方,这个是有明确法律依据的。欢迎来电咨询。
回复时间: 2013-11-12 11:16
车是否已经卖掉,是可以到房管所查询的。另外,即使已经卖掉,如果外债不是你们共同生活所欠,也应当由其自己承担。
回复时间: 2013-11-12 11:24
车辆的信息和交易价格等都是是可以查询的,可以要求人民法院进行调查
回复时间: 2013-11-12 11:31
可以去车管所查询,即便是卖了,那么男方也涉嫌转移财产,详情可来电来访
回复时间: 2013-11-12 11:34
你好:
对方涉嫌恶意转移财产,具体如何操作可致电详谈。
回复时间: 2013-11-12 11:40
车是否已经卖掉,是可以到房管所查询的。他的债务不是你们共同生活债务也不用偿还,主要的是注意搜集证据
回复时间: 2013-11-12 12:34
你好,建议及时委托律师提供法律帮助。
回复时间: 2013-11-12 19:44
车辆买卖,需要办过户手续,您起诉离婚时,到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查封车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九章 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
  第九十二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回复时间: 2013-11-13 05:56
你好,可以去车管所打印,如果车还在他名下,你可以主张要车或要折价款,但如果男方出售,售方去向不明,男方构成恶意转移财产,你向法院主张分割售车款或主张夫妻的其他夫妻财产不分或少分。
回复时间: 2013-11-13 10:41
你好!可以到车管所调取车辆信息,确定车辆是否买卖。如果车辆没有买卖,你有权要去分割车辆,如果车辆已经买卖,你有权分割买车款。男方的外债,如果没有用于家庭共同生活,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你没有偿还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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