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刑事行政 >> 行政诉讼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徐荣康  王远洋  吴健弘  毕丽荣  朱建宇  
该问题已关闭

是否具备诉讼主体资格

福建-龙岩 11-12 16:54  悬赏 15  发布者:billy3…… 给我留言  回答:(3)
1993年对方出具虚假材料及伪造我方的签字签章办理了土地证,在2011年11月对方拆掉旧房子欲重建,我方要求对方的天井部分还回,可是对方以已有土地证为由拒绝,当年是口头协议借天井部分给对方用至拆下来时还回,不仅天井部分被做去在对方土地证上而且对方的土地证上还写着我方的墙与他共墙,事实在一审时对方也承认那是我家的墙并不是共墙,我方现今走法律程序欲请求撤销对方的土地证,请问我方具备诉讼主体资格吗?对方的土地证合法有效吗?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 [福建-福州]
  • 陈宇律师 VIP
  • 电话:13774573086
  • 1229716积分
回复时间: 2013-11-12 19:34
可以起诉的。
回复时间: 2013-11-12 16:56
具备诉讼主体资格,
在被撤销之前是有效的
回复时间: 2013-11-12 16:56
答:向发证机关提起异议登记。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湖南长沙
广东深圳
河北保定
江苏无锡
北京西城区
黑龙江哈尔滨
黑龙江哈尔滨
河南周口
浙江金华
最新回复律师
湖北 襄阳
人气:443867
湖南 长沙
人气:542160
广东 深圳
人气:207841
河北 保定
人气:287259
广东 广州
人气:3917967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872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