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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土地 宅基地转让后想要(买)回

河南-郑州 11-13 22:41  悬赏 25  发布者:霍亦远 给我留言  回答:(3)
是这样,家里的宅基地于2009年以9.5W价格转让(卖给)了的其他村的人。宅基地2009至今都是空宅,买方并没有建造房屋。土地使用证也没有过户(原件在他手里,但他过不成户)。现在村里要修路(属于市政规划)。赔偿是280平米商品以及6.9W的赔偿(过渡费,空房拆迁费)。我想咨询下这个资产划分的问题。目前家里打算赔偿对方140平米。自己这边留6.9W+140平米,请问可行吗?目前双方还没有具体协商。如果对方不愿意,只能通过法律途径起诉有偿要回此宅基地。如果赔偿对方的购置宅基地款应该怎么赔偿(利息)或者您有什么高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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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11-14 09:30
您好:
你们的买卖无效,可以争取到更多的利益,谈判技巧很重要,详情请来电咨询。
回复时间: 2013-11-13 22:48
1、房屋以登记为准,在法律上讲现在房屋还是你家的,赔偿也会赔偿到你家名下;
2、合同只能约定债权,如果你们打算违约,那就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追问:

没有房屋,是空宅,只有个土地使用证。村里拆迁包括签合同当然只能找我们家,不会找对方。这个违约责任具体是指.. 而且合同上也没具体说违约了怎么办。 如果通过起诉怎么参照什么标准赔偿对方。违约也是不得不。赔偿对方140平米也是计算过的。09年买套房10W左右,现在赔偿对方140平米也算说的过去。

回答:

你们坐等别人起诉你们,当然也可像你说的那样与对对方协商,能协商好是最好的结果。

回复时间: 2013-11-14 08:12
这种合同转让没有法律效力;法律还是保护被迫出售的农民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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