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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伤害补偿协议

上海-杨浦区 11-14 11:23  悬赏 0  发布者:linli1…… 给我留言  回答:(6)
2013年4月14日由于203室淋浴器废弃泄漏导致我家202室2人和203室3人共5人煤气中毒。203室住户与房东是亲戚关系。在此事件中我家发生的住院费,误工费有23732.31元,现在经过跟房东的多次催讨,最终房东答应对此事件做一定的补偿,补偿8000元,而剩下的15732元房东要我问住户追讨。原因其一:房东认为住户是由于自己淋浴器使用不当照成燃气泄露,而住户则认为,淋浴器是房东提供的淋浴器质量有问题与他们不相干,他们也是受害者。其二:房东认为住户装修房子擅自改变原有的淋浴器排风管道导致废弃不能及时从走道内散走,而住户认为,他找人安装的排风管道符合国家规定,而且是经过房东同意后装修的,房东要对整个装修要起到监管。可装修队是住户自己找的,而且是没有资质的个人。现在房东答应与我通过街道进行协调,我不知道,如果协调书签好了,我还有没有对203住户对我家赔偿费剩余款追诉的权利呢 ?
以下是还未签订的协议:

甲方:** 性别:x   身份证号:xxxx 联系电话:xxx
      ***  性别:x   身份证号:xxxx 联系电话:xxx
乙方:**  性别:x  身份证号:xxxx 联系电话:xxx
      *** 性别:x  身份证号:xxxx 联系电话:xxx
      ***  性别:x  身份证号:xxxx 联系电话:xxx

2013年4月14日,鞍山四村68号甲203室天燃气废气泄漏,导致鞍山四村68号甲202室林莉、王月蕾两人一氧化碳中毒。林莉、王月蕾因该事件产生的相关费用总计21732.31元,详细清单及费用凭据复印件见本合同附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及相关司法解释,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基础上,乙方本着人道主义和和谐社会等原则,双方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作为鞍山四村68号甲203室房产所有者,乙方同意一次性支付甲方补偿费共计人民币捌仟元整。之后乙方不再负有任何其他经济或法律责任。 甲方保留剩余损失向其它其他责任人追讨的权利。
  二、甲方今后出现任何问题均与乙方无关。
  三、甲方今后不得再因此事向乙方主张任何权利,包括不得向乙方诉讼,并不得做任何有损或影响乙方形象或利益的行为。
  四、本协议的签订并不直接或间接的表示乙方认可对甲方此事负有过错或法律责任。
五、甲方如违反本协议,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返还全部费用并赔偿其他损失。
六、补偿款捌仟元在本协议签订后 3 日内一次性付清,甲方须签写收条。
  七、本协议由   街道作为甲、乙双方的见证人。协议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见证方    街道留存一份,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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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3-11-14 11:37
如果赔偿协议中未明确的赔偿项目,是可以另行诉讼解决的。
回复时间: 2013-11-14 11:43
可以要求203住户赔偿。
追问:

张律师:您好!
住户认为,他找人安装的排风管道符合国家规定,而且是经过房东同意后装修的,房东要对整个装修要起到监管。可装修队是住户自己找的,而且是没有资质的个人,经了解淋浴器厂家安装淋雨器也有明确规定,一定要安装在有通风条件的地方,可住户请装修队将淋浴器的排风口安装在走道,没有延长排风口到室外,以至于废弃不能排出。
假如判定房东对整个装修淋浴器排管安装起到监管的主要责任的话,那我签署这协议是不是对房东就不能主张权利了呢?

回答:

不能再向房东主张权利

追问:

谢谢了!张律师!

回复时间: 2013-11-14 11:53
你好,内容合法,双方协商一致即可。。。。
回复时间: 2013-11-14 12:09
具体分析!
回复时间: 2013-11-14 16:34
自愿协商一致即可。
回复时间: 2013-11-14 17:19
协商不成的话,直接起诉楼上房东。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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