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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关于教师儿女待遇的问题

 09-18 11:25  悬赏 0  发布者:一名教师 给我留言 地区:河南-郑州 回答:(1)
我和我妻子都是教师,户口是教育系统集体户口,我儿子的户口在我村,最近我村通知我,我儿子不再享受村里的待遇,原因是我和我妻子均是国家待遇,儿子也应随父母,请问:我儿子真的不应该享受村里的待遇吗?如果不是,我该依据什么和他们进行交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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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海-浦东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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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0年09月19日 17时58分
户籍就是证据,非农业户口和农业户口本身就是二者的差别。
农业户口专为非农业户口,计划经济时期,只要具备一定的条件,根据本人申请,可以办理。
改革开放以后,由于国家队农村、农业、农民的政策改变。城乡差别、工农差别的变化,农转非也在变化。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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