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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三年后曾经的私下定的声明能否得到法律的承认?

辽宁-沈阳 02-10 17:05  悬赏 0  发布者:lov绿萝 给我留言  回答:(5)
我与前夫2006年协议离婚,协议房子归他。离异后2个月他同意把房子给我并写下了一个同意的声明。由于各种原因我没有及时把产权更名,他也反悔了当初的承诺。现在那个声明还有法律效力吗?我还可以到法院起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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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09-02-10 17:07
赠与可以撤销 你可以起诉 但结果可能不会令你满意
回复时间: 2009-02-10 17:08
具有法律效力,可以到法院起诉
回复时间: 2009-02-10 18:07

 你前夫的行为属于赠与,但赠与的财产在转移之前可以撤销。如果他赠与的声明没有经过公证的话,他可以随时撤销赠与。
回复时间: 2009-02-11 00:57
 在离婚后夫妻一方自愿将名下资产转给另一方,属于一种赠与的行为,但在财产所在权转移前赠与人有权收回赠与
回复时间: 2009-02-11 04:43
此种情况属于赠与,但他现在反悔属于撤销赠与,你胜诉的可能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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