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陈晓云  徐荣康  毕丽荣  朱建宇  李波  
该问题已关闭

超生小孩入户问题

北京 09-18 16:23  悬赏 20  发布者:cang 给我留言  回答:(2)
律师你好。
   我姐姐超生了一个女儿,入户一直是个问题,这次借着人口普查本想让我的外甥女入户,却被当地的办事人员勒索3万元。
   我想知道现在这次人口普查有带来什么有利的入户条件吗?
   还有就是如果我要举报或投诉当地工作人员的渎职,该去哪个部门?(不可能是消费者协会,而我只知道这个部门),另外希望你给出更多的建议,有可能我没有考虑的问题你想到了,还请不吝赐教,谢谢。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73512积分
回复时间: 2010-09-18 16:47
是不是交社会抚养费?
社会抚养费不属于勒索。
回复时间: 2010-09-18 16:27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公安部关于在第六次人口普查前进行户口整顿工作意见的通知》精神,对于在人口普查工作当中发现因超生、非婚生育、早婚早育等未落常住户口的孩子,要按照国家、省、市人口计生委,公安部门的有关规定,根据其父母或者监护人的申请、合法有效证件、《出生医学证明》或其他出生证名材料,经派出所调查核实,报县(市、区)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后予以登记常住户口,并及时通报当地计生部门。

对未申报户口的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出生人口,要准予登记,不得将登记情况作为行政管理和处罚的依据。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北京朝阳区
北京朝阳区
广东广州
北京东城区
辽宁沈阳
北京通州区
黑龙江哈尔滨
辽宁葫芦岛
江苏无锡
最新回复律师
山东 菏泽
人气:222250
北京 朝阳区
人气:7333
北京 朝阳区
人气:239929
陕西 西安
人气:584590
广东 广州
人气:2113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484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