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渎职罪中滥用职权罪的追诉期确认

 11-17 16:36  悬赏 20  发布者:circle…… 给我留言 地区:北京-大兴区 回答:(7)
国家工作人员蒋某在1999年违法为杨某办理集体土地宅基地使用证,2009年杨某凭借此证领取500万拆迁款,现在国家工作人员蒋某滥用职权违法办证的证据确凿,但是检察官坚持说已经过了追诉期,他是从1999年起算的追诉期,本人认为应该从2009年严重危害结果发生后起算,请问律师这个案子追诉期到底怎么计算,求详解,最好有案例及法律条文,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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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3年11月17日 19时05分
刑事案件追诉时效的期限是根据各种犯罪法定刑的轻重,分别规定长短不一的追诉时效期限: 
1、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5年; 
2、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期限为10年; 
3、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15年; 
4、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20年。如果20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后,仍然可以追诉。

时效中断。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在一般情况下,追诉时效的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但是,如果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3-11-17 16:4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第九章 渎职罪
  第三百九十七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回复时间: 2013-11-17 16:43
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回复时间: 2013-11-17 17:05
已经回复
回复时间: 2013-11-18 04:58
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回复时间: 2013-11-18 09:43
刑事案件追诉时效的期限是根据各种犯罪法定刑的轻重,分别规定长短不一的追诉时效期限: 
1、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5年; 
2、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期限为10年; 
3、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15年; 
4、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20年。如果20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后,仍然可以追诉。
回复时间: 2013-11-18 11:38
滥用职权罪的追诉时效一般为五年,情节严重的追诉时效为十年。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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