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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租房的的问题!阅读清楚后回答!谢谢!

北京-朝阳区 11-18 10:29  悬赏 5  发布者:babao_…… 给我留言  回答:(8)
本人、房东、中介三方在中介签了租房合同。

但是签约之前,中介一方并没有向我们说明要收取中介费,也没有向我们说明中介费的收费标准(外地和北京收费标准不一样,在外地是租、卖出的一方交付中介费,而租方的一方不用)

所以我们提出不租的提议,也与房东达成协议,中介一方也同意,走时我们和房东嘱托中介把合同销毁,中介也口头答应。

走的时候我、房东双方都没有拿合同,头疼的是我把自己的身份证给遗留在了中介处....

后来我们又找到了房东的房子,双方签了第二份合约,付了房租和押金,成功的租房。

2天后中介方6~8人手持本人身份证上门要中介费,并且拿出了几天前在中介签了字的合同表明签了合同就应该交中介费的观点...并且对本人家门各种踢踹,对本人进行了严重的语言攻击,严重骚扰本人和周围居民的日常生活,并说要连续几天持续的登门「拜访」

至此,我想询问以下几个问题

一,如果第一份合约是有效的,那么在第二份合约中写明「第一份合同无效」可以使第一份合同无效吗?

二,如果不能使其无效,那么我现在属于签了两份合同,以哪一份为基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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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11-18 10:31
可以收集证据诉讼的
回复时间: 2013-11-18 10:35
你可收集证据来起诉解决的
回复时间: 2013-11-18 10:29
协商不成诉讼解决
回复时间: 2013-11-18 10:32
1,有效,是你自愿签订的,没有违法内容,应当履行
2,都有效,事实上你也实际和房东达成交易,应当支付中介费。
追问:

房东在网上也发布了个人租房信息,租房信息来源并不只有中介一方,第二份合同是我们通过网上搜索到然后签订的协议达成交易,和中介方没有任何关系,仍要交付中介费?您的第一个回答是就算第二份合同中写有「第一份合同失效」的字样第一份合约照样实行的意思吗?自愿签订的,但是三方口头协议销毁协议,中介方并没有销毁这不是意味着我们被坑了吗,签署了两分合约那岂不是要交两份的房租?

回答:

那你可以不交,跟中介耍流氓,对方骚扰你就报警

回复时间: 2013-11-18 10:42
你好,一,如果第一份合约是有效的,那么在第二份合约中写明「第一份合同无效」可以使第一份合同无效吗?
      如果你们在第二份合同中已经约定第一份合同无效,那么第一份合同无效。
我的补充: 2013-11-18 10:43
如果你有证据证明第二份合同已经约定无效,那么对方的行为属于侵权,你可以报警或诉讼维权。要求对方停止侵害,并且公开赔礼道歉,因此给你造成的精神损害的,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我的补充: 2013-11-18 10:44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即使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劳动报酬的,您可以向当地法院申请支付令。或者您也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维护您的合法权益。法律依据:依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30条第二款的规定,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法院申请支付令。
我的补充: 2013-11-18 10:47
你好,不好意思,本来是告诉你诉讼时效的,上面的一行不是,诉讼地:诉讼需要到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一年以上的法院,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诉讼时效:一般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回复时间: 2013-11-18 10:54
可以收集证据诉讼
回复时间: 2013-11-18 11:02
你好,双方自愿签订的话应该有效的,协商不成搜集证据向法院起诉维权。
回复时间: 2013-11-18 22:15
1、第一份是三方协议,签订后是有效的,但第二份是双方协议,没有中介签订的协议,第二份协议无法终止第一份协议的效力。
2、两份合同都有效,第二份协议中约定的与第一份合同相冲突的部分,涉及中介的内容,第二份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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