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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热漏水,造成损失的赔偿问题

吉林-长春 11-18 12:31  悬赏 10  发布者:xueren…… 给我留言  回答:(1)
未过质保期的地热管漏水,给楼下造成损失。物业要求刨开我家地面看管子漏水究竟是谁的责任,结果刨开后请地热公司,开发商,建筑商,物业以及楼下都看了,判断不是我家的责任,是施工过程中造成。并由物业给我家写了书面东西,说责任不属于我家,一切损失均不需我家承担。第二天所有受损的楼下又一起找到物业,让物业写明责任归谁,物业给每家写了书面东西,说责任不属于我家,是施工过程中造成,每家都在上面签字确认了。并且物业和楼下业主说不是我家的问题,以后不要再找我家,找物业就可以。之前刨我家地面前,我和物业签有协议(通知楼下过来见证,他们没来),不是我家的责任的话,由物业负责修复我家被刨地面和承担一切损失。后物业要求大家提交经济损失明细,说统一赔偿解决。大家提交后又反悔不解决,说不管了。在我多次和物业沟通下,物业派人把我家地面恢复了一半,其余还未赔偿。现楼下要求我家赔偿,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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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11-18 13:05
如有证据证明是物业造成的则由物业承担责任,建议楼下诉讼解决。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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