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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离婚房产分割

辽宁-沈阳 11-18 22:11  悬赏 0  发布者:法律知识充电 给我留言  回答:(6)
我是11年贷款买的房子,父母首付,购房合同的名字是我的,然后12年9月登记结婚的,婚后 女方提供过一万多元作为还房贷的利息,但是女方从结婚后一直无工作,全是由男方供养, 结婚时 女方一共拿了3万元,算是嫁妆(有部分买了家具)男方结婚时一共拿了8万多。现在如果离婚,女方有权分割房产么? 女方在法律上还支持什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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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11-18 22:17
房产属于婚前男方个人财产!
回复时间: 2013-11-18 22:19
房屋属于男方婚前个人财产,女方无权分割。
回复时间: 2013-11-18 22:24
属于男方婚前个人财产,女方无权分割。
回复时间: 2013-11-19 08:14
您好,
1、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属共同财产,如离婚,要平均分割。
2、如女方没有别的应该要求男方赔偿的法定情节,没有其也赔偿。
回复时间: 2013-11-19 08:44
就婚后共同还贷部份进行分割
回复时间: 2013-11-19 09:51
男方个人财产!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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