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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美资企业补充住房公积金的扣税问题

 11-19 09:19  悬赏 0  发布者:AaronP…… 给我留言 地区:天津-天津 回答:(2)
公司为员工每个月存了一笔补充住房公积金,每三年服务期满或者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时一次性发放。不知道这笔钱是否可以作为一次性经济补偿金进行扣税,还是必须计入最后一个月的工资进行扣税。这两种扣税方法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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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3年11月19日 09时33分
尊敬的网友,您好,
一般是按照您的补偿到手时的形式扣税。如果您有进一步需求可以拨打我们的法律咨询电话或来我所面谈。
追问:

谢谢韩律师,现在公司说应该计入最后那个月的工资进行扣税,那样扣税比较多。如果计入一次性补偿金扣税,就比较合适。不知道公司说不能计入一次性经济补偿金有没有法律依据,如果没有详细的要求,是否两种方法都可以?

回答:

尊敬的网友,您好,
这个要看公司内部的规定,如果没有规定您可以选择。如果您有进一步需求可以拨打我们的法律咨询电话或来我所面谈。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3-11-19 09:20
按照法律规定扣的
追问:

谢谢,毕律师。就是不知道法律有什么具体的规定,我是否可以选择把它作为一次性经济补偿金进行扣税?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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