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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纠纷

河北-唐山 11-19 14:59  悬赏 10  发布者:180325 给我留言  回答:(2)
各位律师好,是这样子的,我们村的一名已婚男士给我发性骚扰,侮辱的信息,但当时我并不知道是谁,在怀疑发信息者是谁后,就用我的手机给他打电话,当时他的手机正好也有来电铃声,当时他的手机在他身体的后边放着,在确定发信息者后,我就把他的手机拿过来了,在我们双方抢手机的同时,发生了肢体上的冲突,他把我推倒在地,把手机抢过去了,我和我妈为了不让他把手机拿走,怕证据丢失,就拽着他的衣服没有让他走,后来报警了,在派出所他也承认发信息者就是他,后来在派出所道歉后,也就把他放回来了,但是在事情发生后的第二天,他父母来我家闹,说他儿子失踪了,让我们偿命,然后还说我们对他儿子造成了二次伤害,让我们赔偿,他的腿在今年春天的时候让车撞了,至今没有痊愈,我想请问我有什么责任吗?
问题补充:
发信息者的手当时不知道怎么流血了,请问这算伤害吗?还有就是我可以要求赔偿我的精神,名誉损失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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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11-19 15:40
你没有责任。
追问:

: 发信息者的手当时不知道怎么流血了,请问这算

伤害吗?还有就是我可以要求赔偿我的精神,名

誉损失费吗

回复时间: 2013-11-19 15:47
没有责任,再出现问题报警处理
追问:

: 发信息者的手当时不知道怎么流血了,请问这算

伤害吗?还有就是我可以要求赔偿我的精神,名

誉损失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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