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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家不给我商品

福建-南平 11-19 17:55  悬赏 20  发布者:128788 给我留言  回答:(2)
在6月初买的手机由于电池问题投诉过卖家,十月份手机就坏了(质量差),商家说让我吧手机返回去修,26天可以修好,我就把返回去了,11月5号,卖家说我的手机软件丢失,交五十元的维修费,我当天就交了,在后来的几天我天天催手机,但卖家就一句"帮你催下",现在又过了半个月,已经超出了卖家承诺的26天(一个月了),卖家每一句道歉的话,而且当我说我已经向12315投诉你们了。给下地址给我,他们的售后和客服从此成了哑巴(客服都是在线哦,我用其他号试了,别的号都会回答),居然无视我们的工商部门,在这就是那家店铺存在着严重的偷税漏税的行为, 卖的手机一律没有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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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11-19 18:22
三包期内两次维修不合格可以要求退或换货
回复时间: 2013-11-19 19:18
协商不成,可以考虑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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