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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解除劳动合同吗

山东-潍坊 09-19 13:40  悬赏 10  发布者:itv6058 回答:(5)
我们几个人是1997年调入一个事业单位的下属企业(公司)05年因单位拆迁公司几年没经营了,现在新单位建成了,单位要注销公司和我们解除劳动合同,一次性给予补偿 ,可新单位还要招人以我们是企业编制为由,不要我们了,我们都想继续上班,我们都40多了家庭困难,还有上学的孩子怎麽办恳请得到律师的帮助,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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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09-19 14:16
具体要看你们的合同约定。详情可以致电或面谈。
回复时间: 2010-09-19 14:25
建议请求事业单位领导协助处理。
回复时间: 2010-09-19 14:26
如果你对补偿不满意的话,你可以起诉继承原来公司的新公司。但是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确实有些困难。
回复时间: 2010-09-20 10:51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但要证明新单位与原单位的关系
回复时间: 2010-09-20 17:40
你的意思是不是想在事业单位继续上班?这个好像还真的不好办。但他们只要招人你们符合条件是可以应聘的啊!如果说是安排没有这方面的强制性规定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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