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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生在学校受伤大脚趾骨折

重庆-江北 11-20 10:37  悬赏 0  发布者:蝴蝶飞262…… 给我留言  回答:(4)
小孩在学校放学后给老师片练舞蹈节目,但当时负责老师不在,对方孩子推桌子把大脚趾砸骨折,骨折好了又产生后续,甲床被砸坏形成砍甲又做了一个小手术接近一个月才好,前后时间全部好完五个多月的时间,孩子本身在学拉丁舞有五年了,可也停了半年,这个期间产生的费用应该由谁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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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11-20 10:39
你好,由侵权人负责。老师没尽到注意义务,也应当负一定责任。
追问:

学校只答应给赔偿一部分医药费,其他的营养费,看护费,交通费用不予给承担。应该怎么办呢?

回答:

你可以去法院起诉

回复时间: 2013-11-20 13:19
由于小孩受伤是同学造成的,可以要求对方小孩的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同时由于老师当时不在场,也有一定的管理过失,如果你小孩未满10周岁,那么学校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就得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建议你及时与学校及对方小孩的监护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将学校与对方小孩监护人作为共同被告,到法院起诉。
追问:

去找了学校交谈的,学校只说给承担一部分医药费其他的营养费,看护费,交通费不予负责,我们该怎么办呢?

回复时间: 2013-11-20 17:06
由学校及对方按过错承担赔偿责任。
追问:

去找了学校交谈的,学校只说给承担一部分医药费其他的营养费,看护费,交通费不予负责,我们该怎么办呢?

回答:

协商解决不成,向法院起诉解决。

回复时间: 2013-11-20 22:31
学校、对方孩子监护人都应承担
追问:

去找了学校交谈的,学校只说给承担一部分医药费其他的营养费,看护费,交通费不予负责,我们该怎么办呢?

回答:

协商不成,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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