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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生在校互相追逐而引起身体损伤赔偿

广东-佛山 11-22 14:58  悬赏 0  发布者:lawtim…… 给我留言  回答:(6)
在课余期间,3个小学生互相追逐而3个人倒在一起,压在最底下的学生因此脚骨折,医疗加家长误工费约为8000元,请问这些费用应由哪些人员/单位(学校)承担?承担的比例怎样划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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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11-22 15:03
学校要承担的
回复时间: 2013-11-22 15:01
你好,各方均有责任,建议协商。
回复时间: 2013-11-22 15:01
由上面两个孩子的家长负责大部分,下面那个孩子自己承担少部分!
回复时间: 2013-11-22 15:18
这个需要具体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如果学校有管理上的过错的话,要承担与过错相适应的责任。小孩有过错的,家长要负责人。具体比例要根据过错程度划分。
回复时间: 2013-11-22 16:10
以学生家长为赔偿主体。学校承担补充责任。
回复时间: 2013-11-22 16:26
你好,初步看以学生家长为赔偿主体。学校承担补充责任。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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